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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新加坡1月30日電 新加坡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30日宣布,向4家因互換敏感商業資料而觸犯競爭法的酒店業主和管理者處以總額達152萬新元(約合755萬元人民幣)的罰款。
調查人員發現,樟宜坊輝盛凱貝麗酒店的銷售代表在2014年和2015年分別同悅樂樟宜酒店、悅樂加東酒店以及樟宜機場皇冠假日酒店的銷售代表交換企業客戶的資料,包括房租合約等商業敏感資料。
新加坡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認為,這些酒店互換企業客戶的敏感商業信息,導致原本是競爭對手的它們在做商業決策時面臨的壓力減弱,而消費者在與這些酒店打交道時則處于不利地位,不易拿到優惠價格。這種做法既破壞了公平競爭,也不利于消費者。
樟宜坊輝盛凱貝麗酒店的業主和管理者共被罰約101萬新元(約合500萬元人民幣)。另外3家酒店的業主和管理者因提供資料協助調查,罰款金額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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