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無足赤,人無完人。一個人,一生難以保證不犯錯誤,黨員干部也不例外。一個成功、不斷進步的人,是在前進的道路上,不斷地修正錯誤、完善自我,而一些貪官之所以走上腐敗的不歸路,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對自己所犯的一些錯誤不以為然,乃至不以為恥,反以為榮。 |
陳紹基、王華元、黃松有們,哪一個是因為犯了“低級錯誤”而“死”的?事實上,他們的倒臺,倒的確是因為犯了只有省部級官員才能犯的“高級錯誤”,豈是嫖娼這一“低級錯誤”可以了得的?說他們犯了低級錯誤,未免有點大事化小的味道。 |
當權力不受監督時,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能干什么就干什么,既不會考慮自己干部的級別,也不會考慮腐敗的“等級”。這樣看來,把腐敗劃分為高低不同等級是毫無意義的:不管是“高級錯誤”還是“低級錯誤”,一切越軌的權力都應該受到監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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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陳紹基等貪官的共同點是犯了“低級錯誤”,也許并不是一句錯話。但是,這絕不是問題的關鍵,貪官之所以落馬,也極少是由嫖娼之類的“低級錯誤”造成的。美色錢財,對于貪官污吏來說,永遠都不“低級”,將其認定為一種“低級”錯誤,也許是一種錯位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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